水利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实行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通知27
发表时间:2022-12-21 17:55网址:/ 经相关部门批准,实行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列入2022年度考核工作计划。为做好2022年度实行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按照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有关要求,以及相关通知,水利部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统计局,制定了相关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包括目标完成情况、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其中目标完成情况考核2022年度指标完成情况;任务措施落实情况主要考核2022年度工作落实情况。 二、2022年度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采用日常监督与年终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明查与暗访等相结合的方式。日常监督主要采用“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检查,年终考核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查,考核工作组核查或抽查等方式开展。根据日常监督与核查抽查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结果评定,考核结果由水利部等9个部门联合上报审定。 三、2022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目标值,依据有关控制目标确定。 四、2023年2月15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2022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初步结果、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自查报告经省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送国务院,并抄送水利部等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自查报告和支撑材料电子版通过国家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同时报送水利部。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逾期不受理。 五、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2022年度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本文转自水利部网站,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